安全保卫处职工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
为提升处室内涵建设,改进工作作风,严明工作纪律,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,最大限度地调动处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建立激励机制,体现“奖优罚过、按劳取酬”的津贴分配原则,根据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》、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作风建设规定》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处室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内容包括:刷卡签到、请假(病、事假)、旷工、旷会、加班、值班、学习任务、守岗履职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。
二、为体现“绩效优先、兼顾公平”的原则,职工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与本人绩效工资挂钩,并作为评优树模、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三、量化考核细则:
1、每出现一次未刷卡或无效刷卡的,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元(因公或病假未刷卡除外)。
2、事假每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元,病假每天扣发绩效工资20元;
3、旷工一天的,扣发当月绩效工资配套部分的20%,连续旷工达三天(含)以上的,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配套部分);
4、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、工作总结、心得体会、材料及报表报送等工作的,每次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50元;
5、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不参加处室和学院组织的会议、仪式或集体活动的,每次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100元;
6、处室领导或副科级以上干部发现职工不在岗位或在岗不履行职责的,及时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,发现两次(含)以上的,每次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30元;
7、职工对处室、科室安排的工作不接受、不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,每发现一次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100元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经处室相关会议研究加大处置力度;
四、职工日常加班和节假日值班,按周登记在周考勤及量化表中,每学期末汇总统计一次,并视扣款情况,经处室相关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发放。
五、职工请假严格按照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》执行。其中:职工及副科长考勤由科长负责,科长、副处长考勤由处长负责,处长考勤由学院负责。科室人员请假半天须向科长请假,一天及以上的须向处长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。各科室每周向处室考勤员报本科室周考勤及量化表,并公示。考勤员每周向副处长汇报考勤情况,一月一汇总并在绩效工资中予以体现。
六、对工作上表现优异、成绩突出的职工(能积极投送新闻稿件、及时处置突发事件、有效查处风险隐患、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被处室评为“模范岗位、工作标兵”),经处室相关会议研究给予表彰奖励。
七、本实施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。
安全保卫处
2022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