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
各处(室)、系(院、部、中心):
为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,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,维护校园和谐稳定,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。根据中共延安职业技术学委员会办公室、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《关于2022年下半年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》(延职院党办[2022]81号)要求,学院决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:学生公寓、教学楼、图书馆、实验实训室、餐厅、超市、大学生活动中心、家属区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和消防重点管控区域。
二、检查时间:9月30日至10月20日
三、检查组成员:安全保卫处抽调3人,纪委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后勤处各选派1人
四、检查内容:
(一)安全出口、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;消防设施设备、安全疏散标识标志、应急照明灯具是否齐全完好;
(二)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情况(室内私拉乱接电线、线路超负荷运行、燃气线路设施和油烟道等使用情况);
(三)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,防火卷帘、消防柜、消防栓周边是否堆放杂物,阻挡或影响应急使用;
(四)实验室危险化学品、易燃易爆品及其他重要物资保管是否规范,防火防爆防盗管理措施是否具体明确;
(五)电动自动车是否违规停放和充电;
(六)实验实训室、车间、施工工地等是否违规存放并使用汽柴油、稀释剂、氧气或乙炔瓶等;
(七)门厅、地下室、车库、管道井、配电室、杂物间、楼道出入口等处改造封闭、违规住人,堆放纸箱、泡沫板、木制家具等易燃物;
(八)餐厅违规使用瓶装、罐装或国家明令禁止的石油液气,室内电源线路老化,距离热源或火源过近,未配备足量应急灭火毯等;
(九)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,简易或便携式燃气炉、酒精灶;超市向学生出售烟酒、打火机、烟花爆竹等物品。
五、工作要求:
(一)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能现场整改的立行立改。需短期整改的,下发整改通知书,限期整改。
(二)检查组提前一天向被检查部门发出通知,被检查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检查组的协调配合。
(三)检查结束后,由安全保卫处形成工作报告,向学院专题汇报。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
2022年9月28日